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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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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问答解析
1、制定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目的
○1维护绝大多数学生的正当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2教育、鞭策学生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道德品质修养,把自己培养成栋梁之才。
2、违纪处分有哪几种?
有下列五种: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3、哪些行为会被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从事非法的社会、政治、宗教等活动;
○3偷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占用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
○4损坏公、私财物;
○5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6品行不端;
○7违反考试纪律;
○8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9违反其他校纪校规的行为。
4、处分会给学生带来哪些后果?
○1所有的处分均不能撤消,而且要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2处分当年,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即使一年以后,也将失去享受学校很多优惠政策的机会。
○3学校规定,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将失去授予学士学位的机会。
○4开除学籍的学生只发给学习证明(肄业证)。
○5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离校后第二年才有资格参加高考。
○6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凡毕业时未解除察看期的,作结业处理。
5、哪些行为会被开除学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6、哪些情况会被处以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处以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1动手打人致他人伤、残者;
○2抢夺、偷窃、诈骗、敲诈勒索或破坏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案值在400元(含400元)以上者;
○3发起、组织赌博者;
○4旷课达到36--49学时者;
○5在异性寝室留宿者,将异性留宿者,视情节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偷看、抄袭考试内容(包括他人答卷)或接受他人提供的答案者;
○7考试时互相传递纸条者或考试时为他人提供答案者;
○8使用不正当手段篡改试卷或分数者;
7、哪些情况处以记过处分?
下列情况可处以记过处分:
○1对偷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占用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案值不满400元者;
○2故意提供伪证,妨碍调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者。
下列情况处以记过及以上处分:
○1违反国家行政法规,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处罚者;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或其它有关法规,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或煽动闹事,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的;
○3书写、制作、张贴、投递、散发有非法内容的大小字报、传单、标语等,混淆视听或制造混乱的;
○4组织开展未经批准的社会政治、学术活动或举办未经批准的集会、沙龙、俱乐部等,经教育劝阻不改的;
○5违反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加入未经批准的社团并开展活动,或以合法社团的名义开展非法活动,出版非法刊物的,或有严重违反社团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造成危害后果的;
○6在校内组织、参与邪教、迷信活动,经教育劝阻不改的。
○7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在400元以上(含400元)者;
○8毁坏文物古迹者;
○9损坏公、私财物,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者;
○10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后果者;
○11持械打人或邀约校外人员打架斗殴者;
○12擅自留宿外来人员,造成不良后果者;
○13私接电源或违章使用电器设备,造成不良后果者;
○14造谣、诬陷、侮辱、谩骂或威胁他人,造成不良后果者;
○15伪造、冒领、盗用、私自涂改或转让各种证件、证明文件,造成不良后果者;
○16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依法或依校规执行公务,情节和后果严重者;
○17收看、制作、传播淫秽物品,情节和后果严重者;
○18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关系者;
○19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20私藏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刮刀、刺刀等)拒不交出造成后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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