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问答解析
1、哪些情况会被取消入学资格?
○1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者,必须提前向学校教务处请假,未经请假者;
○2新生入学后,复查确认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这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发现新生患有不符合招生体检标准疾病并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确认者;
○4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自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半个月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
○5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下一学年入学时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
2、哪些情况会被取消学籍?取消学籍有哪些后果?
(1)下列情况会被取消学籍:
○1无论何时,经查实属徇私舞弊入学者;
○2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3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4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者。
(2)取消学籍的后果:
○1取消学籍的学生,均不得复学;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取消学籍,不发给肄业证明和退学证明;
○3无学籍的学生不发给任何形式的学历证书。
3、哪些情况会被退学?
○1一年级学生经过一学年学习所取得的学分低于30学分者,二年级学生累计两学年取得的学分低于65学分,三年级学生累计三学年取得的学分低于105学分,四年级学生累计四学年取得的学分低于150学分;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所取得的学分低于30学分者;
○3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制规定年限二年;
○4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的;
○5休学期满经复查不准复学的;
○6经学校动员,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年内缺课超过上课时间三分之一以上的;
○7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病等严重疾病的;
○8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的;
○9本人申请退学,经劝说无效的;
○10在校学习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
○11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不到校注册者,以旷课论,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12因其他特殊情况,学校认为必须退学的。
4、哪些情况要休学?休学有哪些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休学:
○1因伤、因病经指定医院和校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2因事请假、缺课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因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2)休学的规定:
○1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续休,但累计休学年限不得超过两学年;
○2学生经批准休学后,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住在学校,不能随班听课或参加考试;
○3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病休期间,医疗费自理;
○4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
○5学校不对学生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6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期间的相应待遇。
5、哪些情况不授予学位?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较差,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动,经教育仍坚持不改,或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2.课程学习或毕业实践环节未修满规定学分,不能在修业期满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3.在毕业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艺术和体育专业学生湖北省高等专科英语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成绩最高分未达到学校规定成绩者;
○4.必修课和限选课累计有18学分以上(含18学分)是经过重修而取得学分者(英语重修学分计算作如下规定:凡在在校期间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者,艺术和体育专业学生通过湖北省高等专科英语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者,其学习期间的英语重修学分不统计在内);
○5.曾因学习成绩不合格,经批准试读后恢复学籍者;
○6.考试作弊或有剽窃他人成果者;
○7.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者;
○8.毕业论文不及格经补作及格者。
6、何种情况不准参加考试?
○1一学期累计请假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2学生累计旷课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3考试开始30 分钟后,迟到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以无故旷考论。
7、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毕业?
○1学生必须具有学籍;
○2必须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总学分;
○3德育、体育合格;
○4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毕业时必须解除察看期。